事情发生后,我一直与他们的客服进行联系。几经交涉他们从答应赔偿一部分医疗费到后来答应赔偿全部医疗费用。但是要我出具医生证明,说是用了他们的产品导致过敏,我说只有病历没有证明,他们说病历不作为索赔证据,他们非要我出具什么医生证明,哪怕就是医生写一句说是用了XXX护肤品导致过敏这样的话就可以。之后,我冒着烈日来回坐几个小时的车去医生那开证明,第一次开了,他们说这样的证明不合格,医生写的是接触性皮炎,没有写明是用了他们的产品,要我去做一个斑贴检测,而我咨询了珠海几个比较大的医院都做不到,我就问客服做不到证明办,他们说做不到那就让医生在证明说写是用了
他们的产品过敏。然后我厚着脸皮去找医生,医生好歹是给我再次开了个证明,也让医院盖了章。但当我第二次将证明给他们,他们还是说厂家不同意这样的证明。几经周折,在客服的介绍下,我于9月15日在珠海慢性病防治站做了过敏源测试。做完过敏源测试他们说给原告两千,但前提是要原告删除在“天涯”发的帖子,且绝口不提后续治疗的问题。而我综合了律师朋友给我的建议后的要求是,产品退款,前期治疗已用去近2000元医药费,后期治疗经咨询医生要两个月时间费用约5000元。我还是一名大三的学生,现在的每天过着人不人鬼不鬼的生活,有课不敢去上,同学不敢见,每天一个人躲在宿舍里面,看着现在这张几乎被毁容的脸,心灰意冷,所以提出赔偿精神损失费5000元。卖家却认为我是在敲诈。后来还在“天涯”上传了他们委托律师处理的委托合同,当我再找客服要求处理,客服态度恶劣,把事情一概推给所谓的律师,不再理会。










